何時會接到土地複丈鄰地關係人定期通知書?
依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211條規定 登記機關受理複丈申請案件,應予收件,經審查准予複丈者,隨即排定複丈日期、時間及會同地點,填發土地複丈定期通知書,交付申請人或代理人並通知關係人。原定複丈日期,因風雨或其他事故,致不能實施複丈時,登記機關應分別通知申請人及關係人改期複丈。
關係人: 於鑑界時,指鑑界界址之鄰地所有權人;鄰地為公寓大廈之基地者,指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;於主張時效取得地上權 、農育權或不動產役權時,指土地所有權人。 關係人屆時不到場者,得逕行複丈。
寄發~土地複丈鄰地關係人定期通知書~ 依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215條規定 複丈人員於實施複丈前,應先核對申請人、關係人之身分。 複丈完竣後,應發給申請人土地複丈成果圖或他項權利位置圖。 目的: 別讓您的權益睡著了! 減少鄰地界址糾紛! 了解實地界址位置!
誰來埋設界標?舊式土地複丈鄰地關係人定期通知書 舊式通知書之缺點 通知書僅載有申請地號而未敘明會同地點,造成關係人諸多不便或另來電洽詢或久候不遇,致生未會同辦理鑑界情事,經討論決議改進通知書避免影響毗鄰土地所有權人之權益、減少界址糾紛造成民怨。
本所創新研發~土地複丈鄰地關係人定期通知書 本所創新研發新式通知書之優點: 自93年6月使用新式的『土地複丈定期通知書』以來,分別於105年新增QR code連結導引「會同地點」及107年「土地界樁埋設宣導短片」,減少民眾不知會同測量地點困擾,且增加測量界標埋設宣導,提昇埋設比率,讓版面活潑生動、更能達到民眾的需求。 目前版面增加: 1.測量人員姓名 2.連絡電話分機 3.會同地點略圖(含QR-code連結) 4.更新政令宣導的封面相片 5.本所網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