辦理土地建物登記、測量各項應附繳證件來源機關一覽表
戶籍謄本
戶政事務所
繼承登記
除戶戶籍謄本
印鑑證明書
權利變更、分割繼承、他項權利移轉、設定、他項權利內容變更、預告、塗銷預告、書狀補給、塗銷、更正等登記、土地建物合併、時效取得地上權勘測與登記(出具四鄰證明時,證明人須檢附)、建物第一次登記及測量(檢附基地所有權人同意書時,基地所有權人須檢附)
門牌增編、編釘證明書
建物分割、建物門牌勘查、建物門牌變更或更正登記
防空避難室地址證明書
建物第一次測量及登記
產業道路證明文件
區公所
土地分割
土地增值稅繳納收據或證明
稅捐稽徵處
土地權利變更、土地典權設定登記
契稅繳納收據或證明
建物權利變更、建物典權設定登記
房屋稅起課證明文件
實施建築管理前之建物辦理第一次測量及登記
遺產稅繳免納證明書
國稅局
贈與稅繳免納證明書
贈與登記
建築使用執照及竣工圖
工務局
建物第一次測量及登記、土地分割、土地合併
法定空地證明書
土地分割(建築基地法定空地分割)
都市計畫分區使用證明書
都發局
土地移轉、土地分割、土地合併、時效取得地上權勘測及登記、地上權位置圖勘測、外國人所有權移轉登記
法院核准備查之拋棄繼承之證明文件
法院
繼承登記(拋棄繼承時須檢附)
本表遇有法令變更時內容應以新規定為準。未盡事項得隨時修正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