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項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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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抵押權塗銷登記。 2. 住址變更登記。 3. 姓名變更登記。 4. 建物門牌變更登記。 5. 書狀換給登記。 6. 更正登記(限經戶政機關更正有案者)。 |
二、作業方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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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本項作業自八十七年四月一日開始實施。 2. 申請人為一般民眾及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。 3. 申請人先至櫃台辦理收件、繳費等手續,再由本所人員依登記程序辦理,完成後即可領件。 4. 辦理時間約需一小時。 |
一、項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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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抵押權塗銷登記。 2. 住址變更登記。 3. 姓名變更登記。 4. 建物門牌變更登記。 5. 書狀換給登記。 6. 更正登記(限經戶政機關更正有案者)。 |
二、作業方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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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本項作業自八十七年四月一日開始實施。 2. 申請人為一般民眾及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。 3. 申請人先至櫃台辦理收件、繳費等手續,再由本所人員依登記程序辦理,完成後即可領件。 4. 辦理時間約需一小時。 |